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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效应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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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
EF-17
领域
记忆与学习
年份
1956Cowan 2001 年修正为约 4 个
提出者
George A. Miller

米勒定律

Miller's Law

脑子一次拿得住的不是七个东西,是七包东西——关键在你把它们打成了多大一包。

实地测试 · Field Test

数字串一位一位变长,直到你记不住为止。断点通常落在 7 上下。

这一条可以对你自己跑一遍 · 约 90

数字会一位一位地闪过,看完按顺序敲出来。

  • 每次屏幕上只有一位数字,停留约 0.8 秒,中间留一段空白。不会有整串出现,也没法回看。
  • 从 3 位开始,答对就加一位,最长到 12 位。
  • 每个长度给两次机会:两次都错就结束,广度记为上一个通过的长度。
  • 别把数字默念成有意义的块——生日、年份、电话号。一旦组块,测到的就是组块能力,不是广度。
  • 别用笔和手指辅助记,那样测的是转录速度。

这个演示能证明什么 · Caveat

测的是未经组块的即时记忆广度,所以规则是不许默念成有意义的块(生日、电话号)——一旦组块,测到的就是你的组块能力而不是广度。Miller 说的「7±2」本来就是组块数而非条目数,Cowan 2001 把未组块的估计修正到约 4,所以你测出 5 也完全正常。

定义 · Definition

短时保持的瓶颈不在信息量,而在「块」的个数。Miller 发现绝对判断的通道容量约 2.6 比特(大致六七个可分辨等级),而记忆广度那边:二进制数字约九个、十进制数字约七个、字母六个、单音节词五个——每块携带的信息量差出好几倍,块数却基本没动。扩容的办法因此不是硬记,是重编码:把零散元素打成更大的块。两处常被误读:七说的是块数不是条目数,「菜单别超过七项」这类引申与原文无关;Miller 本人把七称作「可恶的毕达哥拉斯式巧合」,从没当它是定律。Cowan 2001 年整理证据后把这个数压到约 4。

原始实验 · The Study

一口气背四十个 0 和 1

关键的对照是 Hayes 那组记忆广度数据:二进制数字每个只携带 1 比特,人能记住约九个;十进制数字每个约 3.3 比特,能记住约七个;单音节英文单词的信息量还要高一大截,仍能记住五个。信息量差出好几倍,块数几乎不动——瓶颈在块,不在比特。Sidney Smith 于是拿自己做实验:先练熟把二进制串三位一组换成八进制的规则,再往上练 4:1、5:1 的更大分组。练成之后,他能一口气复述约四十位二进制数字,而脑子里其实只放了十来个块。Miller 写道,看着一个人把四十个 0 和 1 一字不差地背回来,场面颇有戏剧性。要留意的是,这是 Smith 的自我训练记录,不是随机分组的对照实验。

它在生活里长什么样 · In the Wild

  • 电话里报出的手机号,念成 138-4567-8901 三段就记得住,一串十一位数就记不住。
  • 新同事一口气介绍七个部门名,第二天能想起来的只有第一个和最后一个。
  • 棋手扫一眼就能复盘整盘棋,换成随机摆的乱局,他和普通人一样记不住。

怎么应对 · Countermeasures

  • 给长数字串分段:银行卡、验证码、身份证,四位一组念,块数从十几个掉到三四个。
  • 设计界面时数「块」而不是数「项」:十二个选项分成三组带小标题,比七个散着排更好读。
  • 先建结构再塞细节:把零散事实挂到一个已有的框架上,框架本身就是免费的组块。
记忆界面组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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